请有意参加2020龙华区汽车购物节活动的龙华区汽车经销商,于4月9日前提交相关资料至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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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原文
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做好汽车消费升级工作的函
各街道办、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、龙华区各汽车经销商:
《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提振商贸业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深龙华府办〔2020〕4号)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已于2020年3月31日印发。为支持我区商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,提振消费信心,通过政企联动、行业联动、线上线下互动,我局拟举办2020龙华区汽车购物节等系列促销活动,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为本次汽车购物节活动协办单位。
为保证《若干措施》中推动汽车消费升级等补助有效落实,请有意参加2020龙华区汽车购物节活动的龙华区汽车经销商,于4月9日前提交相关资料至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。汽车经销商商会经汇总后,再以正式文件函至我局报备。通过我局报备的龙华区汽车经销商,按《若干措施》中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条款执行。请各街道办、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按相关要求通知龙华区各汽车经销商。
此函。
附件: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提振商贸业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(联系人:商务局余海波,电话:23332177;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贡亮明 ,电话13530111879)
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
2020年4月3日